鄭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浪東線公路安裝路燈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浪東公路是聯系丹東市到東港市的重要城際道路之一,道路全長約25公里,其中沿東港市和丹東經濟合作區行政界線路段,東起安民橋西至觀海路,長度約15.2公里,路寬21米。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該路段車輛及行人日益增多,因未安裝照明設施,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您所提的建議既是城市發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東港市政府將加快該路燈工程規劃建設。
由于浪東公路經過東港市和丹東經濟合作區行政交界,應由東港市和丹東經濟合作區共同完成路燈規劃建設。按照丹東市政府8月2日召開的市人大第1001號重點建議調度會議上的工作要求,對浪東公路路燈安裝工作由東港市政府牽頭,與合作區協商拿出路燈安裝方案。
東港市政府已安排東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事務服務中心對該路段進行現場勘查,制定了路燈建設方案,并已經征得丹東經濟合作區同意。方案明確,對浪東公路15.2公里建設雙側路燈,共安裝單臂路燈750基(道路南、北兩側各375基),燈桿擬采用12m熱鍍鋅燈桿,光源擬采用200瓦LED燈,新建路燈基座750座,鋪設電纜(VV4*25+16)33000m,新建控制箱15個,新建配套供電設施,工程總體預算投資1801.42萬元。以東港市轄區內觀海路與浪東公路交匯點為起點,沿浪東公路丹東方向的7.6公里路燈由東港市建設、維護,余下7.6公里至安民橋段路燈由丹東經濟合作區建設、維護,所需費用由東港市和丹東經濟合作區分別承擔。
下一步,東港市將按照設計方案和責任分工,立即著手推進路燈安裝工程,計劃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開工建設,預計2020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實落實好代表建議。
東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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